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就《光伏电站开发建设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光伏电站项目应在并网后6个月内取得《电力业务许可证》,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应按规定公开行政许可信息。企业不得允许未取得电力业务许可的光伏电站项目在并网后6个月内上网发电。
电网企业应当根据国家确定的光伏电站开发建设总体目标和主要布局、各地区光伏电站发展规划和年度开发建设计划,结合光伏电站发展需求,及时优化电网规划建设计划和投资计划,统筹规划光伏电站配套电网建设和改造, 鼓励采用智能电网等先进技术,提高电力系统接纳光伏发电的能力。 电网企业要会同国家新能源消纳监测预警中心,及时公布各省区并网消纳情况和预测分析,引导合理投资、有序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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