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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再融资债券发行继续:天津拟发210亿一般债,用于偿还存量债务

发表时间:2023-10-18 11:40:20来源:证券之星    阅读量:8749    

10月6日,天津市在中国债券信息网披露的发债文件显示,天津市拟在10月10日发行306亿地方政府债券,其中再融资一般债210亿。

特殊再融资债券发行继续:天津拟发210亿一般债,用于偿还存量债务

发行文件还披露,天津此次发行的特殊再融资债券用于偿还存量债务。

值得注意的是,内蒙古自治区政府9月26日披露的再融资一般债券信息显示:内蒙古拟在10月9日发行再融资一般债663.2亿元,募集资金用于偿还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拖欠企业账款或20I8年之前认定的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拖欠企业账款。(详见:特殊再融资债券来了:内蒙古拟首发663.2亿,用于偿还拖欠款)

不过内蒙古在10月6日更新了发债材料,用途也调整为用于偿还存量债务。

再融资债券是地方政府债券的一种类型,此前主要用于偿还到期地方政府债券本金。与以往用于偿还债券本金并标注偿还哪一只地方政府债券不同,2020年12月以来,部分再融资债券用途只是模糊表述为“用于偿还存量债务”。这类再融资债券也被市场称为特殊再融资债券,实际用途一般用于置换隐性债务。

特殊再融资债券又分为两类,一类是用于建制县区隐性债务风险化解试点的特殊再融资债券,于2020年12月-2021年9月发行,规模合计6128亿。

另一类特殊再融资债券用于奖励债务管控好的地区。2021年10月-2022年末,北京、上海、广东三省份合计发行了5042亿该类债券,用于置换隐性债务,助力三省份隐性债务清零。

此次天津、内蒙古两地发行的再融资一般债券没有用于偿还到期地方政府债券本金,而是用于偿还存量债务,意味着这也是特殊再融资债券的类型。

至于是发再融资一般债还是再融资专项债,从预算逻辑上看,主要看原债务投向的项目有没有收益,如果有收益则发再融资专项债,如果没有收益则发再融资一般债。但考虑到收益确定空间较大,地方也会结合其他因素综合确定债券发行类型。

记者了解到,发行特殊再融资债券置换隐性债务后,隐性债务减少的规模和政府债务余额增加的规模相等。这就要求地方政府债务余额低于限额,相应才有置换的空间。从当前看,此轮特殊再融资债券将更多利用一般债空间:一是一般债空间更大;二是专项债空间要为未来稳增长留有余地。

天津市财政局数据显示,截至2022年末天津市一般债务限额为2006亿,天津市一般债务余额为1995亿,余额和限额的空间为11亿。此次天津拟发行的特殊再融资一般债为210亿元,超过前述空间,应是中央对各地限额进行了回收再分配。

类似的操作在上一轮隐性债务建制县化解试点时就有出现,天津某区2021年1月披露的预算调整方案称,按照《关于收回部分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通知》152号)的要求,依法收回部分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用于建制县区化债试点等专项工作,市财政局收回该区专项债务限额0.04亿元。

今年7月24日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要有效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制定实施一揽子化债方案。此后相关部门都表态支持地方债化解并推出实质举措。

据记者了解,今年6月-7月地方已上报建制县隐性债务风险化解试点方案,目前监管部门已批复方案及额度,特殊再融资债券重启发行,可用于置换隐性债务,以缓释债务风险。特殊再融资债券额度将超过万亿,并向12个高风险省份倾斜,后续其他省份也将发行特殊再融资债券。

建制县隐性债务化解试点起源于2019年。当年监管部门选取辽宁、贵州、内蒙古、湖南、甘肃、云南六个省份,采竞争性立项的方式选择部分具备化债条件的县市开展试点。当时主要针对县及县级市,在2020年拓展至市辖区。

而今年试点将拓展至地市级,一些地市也申报了试点。7月中旬,中部某地市政府发布关于成立隐性债务化债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由市长担任组长。通知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隐性债务“化债试点”申报工作,认真制定试点工作方案,制定相关配套支持政策,精确测算各项数据,制定化债实施方案。

从过往看,在特殊再融资债券陆续发行后,地方政府的债务压力将明显缓释,债务期限得以拉长、资金成本将有所下降。对于金融市场而言,城投债的短期兑付将得到明显保障,一些城投债将被提前偿还。

“特殊再融资债置换化债成效明显,能有效缓解地方政府短期偿债压力。但该举措会推升法定债务的风险水平,相应要试点地方减少项目上马、压降支出用于偿债等。”西部省份某区县财政人员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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